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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委发[2017]5号中共江安县委江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的意见

    作者:江安农科网来源:www.jannk.com发布时间:2017.05.12浏览量:20927

中共江安县委文件

江委发[2017]5号

 

中共江安县委  江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推动

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7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强市”和县委“打造长江上游节点城市、建设绿色江安”战略目标,坚持发展新理念,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着力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继续扎实开展幸福美丽新村和“四好村”建设,集中力量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和农民增收。今年,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 3.9%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10.2%以上,建成幸福美丽新村  48  个、省级“四好村”42 个、市级“四好村”55  个、县级“四好村”65 个,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4 户以上,确保完成 18  个贫困村退出、12个村整村推进、4500人脱贫的任务。

一、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一)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实施稻米品质提升工程 22万亩,节本增效工程  1万亩,绿色环保工程 3.2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  23.9万吨;发展酿酒原料基地 17.5万亩,水果基地  22.3万亩、商品蔬菜  12万亩、茶叶生产基地 3.3万亩、林禽(药)等林下经济  1万亩;扩大饲料作物种植面积,人工种草及改良 0.3万亩。着力抓好省级畜牧产业强县建设,重点完成生猪定点屠宰场整改(整合)升级工作,继续加强江安德康 50  万头生猪产业化发展项目发展,加大对家禽、牛、肉(獭)兔等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发展养殖的积极性,做强特色养殖。

(二)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实施优势特色水果提质增效行动,培育柑橘、大白李等优质苗木基地,推进区域水果公用品牌市场化建设。加快德康生猪标准化基地建设,新增德康“公司+家庭农场”50户以上;实施标准化养殖小区等项目,建设优质禽兔、黑山羊、肉牛、特色水产养殖等产业基地,实现畜牧业总产值 16.5亿元。继续抓实现代林竹产业体系建设和链条延伸,完成人工造林(绿化)2.66万亩,封育管护  0.02万亩,林禽(药)等林下经济 1万亩,培育壮大油茶、红豆杉等产业基地,同时积极发展森林康养等项目,提升林业综合效益,实现林竹综合产值20.8亿元。以主攻成渝、促进供港(澳)市场拓展为引领,大力发展优质绿色商品蔬菜,启动麻衣坝“畜、沼、菜”综合利用,以打造优质南瓜之乡为契机,建设迎安、水清等北乡蔬菜基地。加快推进玛瑙湖红枫农业旅游示范园区建设和麻衣坝现代农业主题公园建设,打造特色小镇 1个。

(三)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坚持绿色健康取向,聚集优势资源,大力提升发展粮油、果蔬、畜禽产品、绿色食品等工主导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康家坝食品加工园区要素保障,确保苗家辣妹子、宜家食品、特驱饲料等项目竣工投产,加快推进天竹短丝纤维项目建设。规划一批如麻衣坝现代农业园区等乡镇中小农产品加工园,支持优势产业、企业、资源向园区集中。农、林、水、畜等重点涉农部门做好抓紧谋划、协同配合工作,重点新增打造 2个规模在  3000亩左右,主导产业突出、种养立体循环、投入品可控,农业经营主体带动面达到 80%以上的农业特色产业园区。

(四)培育壮大乡村农业新业态。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引导和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农村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实现乡村资源景观化、产业基地景区化。加强乡村旅游经营人才培养和市场主体培育,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乡村旅游专合社,推进星级农家乐评定。深度挖掘全县旅游资源优势,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乡村旅游点,怡乐镇麻衣坝争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积极举办如安乐油菜花节、铁清桃花节、大妙荷花节、红岩柿子节、蜜本南瓜采摘体验等乡村旅游项目,吸引更多宜、泸、成、渝等地游客。

(五)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打造农村电子商务亮点。着重做好县、镇(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江安县特色产品品牌培育,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社区电子商务覆盖等工作。以服务农产品流通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区域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农村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启动农村电商运营服务中心和全县农产品展示中心建设,大力扶持、发展壮大电商企业。同时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实现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坚持质量兴农,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围绕基地建设、过程控制、生产技术、包装储运、售后服务等方面健全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重点在白酒、粮油、畜禽、蔬菜、水果等生产加工领域建设一批绿色标准化原料基地和原产地保护基地,建设省级、市级有机农产品认证示范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业投入品全程监管力度,实现从田间林下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信息化监管。

二、围绕提高农业供给效率,着力培育新型农业主体

(七)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大园区+小业主”“农业共营制”、农业BOT  等多种方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解决承包地碎片化问题。继续完善农村三级产权交易体系,建立健全以县、乡为主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农民意愿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减少田埂,扩大耕地面积,提高机械化水平,利于规模流转。允许将集中连片整治后新增加的部分耕地,按规定用于完善农田配套设施和土地双挂钩。

(八)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跨界联合组建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优化资产结构、扩大企业规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加快合作社向实体转变,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鼓励农民合作社自愿联合组建联合社。大力推广农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提升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建立完善扶持政策,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农户。力争今年发展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3家、各类新型经营主体  44家以上。

(九)加快发展多元社会化服务主体。优化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落实财政、税费、信贷支持措施,探索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形成公共性服务、合作型服务、市场化服务有机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新型主体开展良种种苗繁育、代耕代管代收、农资经营、农机作业、农田排灌、粮食烘干、仓储物流、病虫防治等农业生产性专业化服务。积极探索开展政府向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探索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

(十)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主导、特色产业开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培养培训,开展农业职业经理人轮训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建立职业农民信息库,支持设立职业农民服务中心,提供政策咨询和手续办理等服务。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对象遴选和认定管理机制,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重点帮扶。2017年完成职业农民认证  250人。

(十一)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共享机制。广泛推行以订单为纽带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典型、“六方合作”模式以及“保底分红+利润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积极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参股经营、签订长期购销合同、提供贷款担保、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

三、围绕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十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抓紧启动 2017  年水利扶贫高效节水工程、土地整治、农综开发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确保年内新增高标准农田 2.7万亩;做好仁和中型水库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工程专题报送、移民征地等配合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通畅公路 70公里、自建路  189公里;全力推进小客运投运,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整改升级城乡天然气管道,新建 110 千伏变电站 1 个、35 千伏变电站2个。狠抓农业生产耕播收等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落实农机补贴优惠政策,使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44%。

(十三)强化农业资源保护和环境建设。实施山水林田路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支持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标准农膜使用。抢抓“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机遇,大力发展现代林竹产业和特色经济林。推广节水灌溉工程,加大灌区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力度,继续加强江河防洪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开展节水农业示范区建设。

(十四)加强绿色品牌标准化打造。加大绿色品牌建设力度,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市场综合竞争力。加大“德康生猪”“赶场山大白李”“江安夏橙”“供港蔬菜”“大闸蟹”“迎安南瓜”“富硒米”等农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力度。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和使用商标,支持申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重点发展酿酒专用粮、生猪、蔬菜等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继续巩固提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创建工作和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强化品牌监管和保护。

(十五)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重点支持大型批发市场转型升级,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县城区菜市场和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建、扩建、新建一批农产品冷藏设施、组装式冷藏库。鼓励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配送、“农超对接”等新型流通业态,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

(十六)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建设,整合农业科研力量,鼓励龙头企业、专合社联合科研机构建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农业技术中心,形成“产学研”联盟。鼓励和激励科技人员到基层创新创业,落实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对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的扶持政策,落实《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扎实开展科技扶贫专项行动,推进农村公益性农技推广能力建设。加快先进、实用、成熟的农业集成、组装技术的大面积推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实用技术,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

四、围绕补齐全面小康短板,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十七)继续深化和巩固已脱贫成果。加强对脱贫对象的动态监测,继续给予适当的特惠支持,做到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保持脱贫攻坚支持政策延续性。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好脱贫户因病、因灾、因学、因智返贫等问题。全面落实中、省、市对脱贫对象的后续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产业培育和集体经济发展,完善长效增收机制,不断增强退出贫困村发展能力。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从贫困群众和贫困村实际需要入手,认真查找脱贫攻坚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广泛推广。认真学习外地脱贫攻坚的创新模式,示范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十八)聚焦年度任务全力脱贫攻坚。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目标和年度脱贫任务,集中力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认真制定并实施“六大兜底”“22个扶贫专项”方案年度计划,重点向今年脱贫地区聚焦倾斜,确保 18个贫困村退出、4500贫困人口脱贫。高度重视“插花”贫困问题,落实好贫困村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主体责任。精准实施“五个一批”脱贫计划,着力强化造血功能,推进产业就业扶贫,确保每个计划脱贫户有  1  项增收产业或实现  1  人就业。抓实住房安全建设,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号工程”,及早安排、科学调度、加快进度,完成  794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统筹推进基础设施、教育保障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当年退出村、当年脱贫对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达标。

(十九)优化指挥作战工作平台。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完善以县为责任主体、部门为工作主体、驻村帮扶为落实主体的一线指挥体系和作战平台。深化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单位联系指导精准扶贫制度,落实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制,配强贫困村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规范和加强“五个一”驻村帮扶,解决好精准扶贫“最后一百米”冲刺问题。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涉农项目整合力度。用好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再贷款、贷款贴息、保险支持等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贷款对接。大力培育贫困村集体经济,用好用活贫困村产业发展周转金。

(二十)完善和强化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完善脱贫攻坚领导组“双组长”领导机制和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单位联系指导精准扶贫制度。进一步健全考核问责激励机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逐级报告和督查巡查制度,推进扶贫暗访抽查常态化、暗访力量多元化,严格问效问责。加强贫困村“五个一”驻村帮扶,实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备查、定期通报、约谈和定期报告制度。完善“六有”平台在线监管功能,定期汇总、分析、监测精准识别、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情况。全面推行痕迹管理,逐村、逐户建立精准扶贫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确保全程记录、账实相符。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加强审计、监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健全贫困人口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贫困村党员干部引领作用和致富带头人示范作用,鼓励引导贫困人口光荣脱贫。

五、围绕促进城乡共享发展,着力推进美丽新村建设

(二十一)培育发展特色镇村。结合乡镇主导产业、资源禀赋、区位条件,深度挖掘优势基因,注重错位发展,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农业大镇、旅游新镇。建立健全城乡联营体制机制,深化“扩权强镇”改革,增强镇级自我发展、自主发展能力。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集循环农业、创业农业、休闲体验农业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今年争创国家级生态乡镇 2个、省级生态乡镇  2个。

(二十二)扎实抓好“四好村”创建。继续实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五大行动”,推广“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微田园、景区化”建设模式,推动由“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迈进,“建改保”相结合建成幸福美丽新村 48个。全面推进第三轮市级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完成三年建设任务的 70%以上。坚持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并与易地搬迁和农村危改等相结合,优先解决贫困户住房困难。深入开展“四好村”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制度,完善“四好村”创建奖补办法,推进“四好村”创建活动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力争创建省级“四好村”42个、市级“四好村”55个、县级“四好村”65个。

(二十三)加大新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集中连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立政府补贴、社会资本参与、住户付费多元化投入运营模式。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推进山水田园林综合治理。推进“三建四改”为主的院落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评价体系,严防工业“三废”和城镇生活建筑垃圾下乡。加强生态县各项指标建设,狠抓污染减排,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大力推进生态村镇创建工作,积极推动村庄绿化工程,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规模化沼气,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创建一批绿色村庄。

(二十四)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分类登记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以县为单位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合理界定农村集体资产范围和成员资格,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应治理结构。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经营性资产和财政投入资金形成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模式,支持和鼓励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农村服务业、物业经济、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的村级集体经济。落实相关重点工作牵头部门职责,确保完成 75个村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目标任务。

(二十五)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和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相关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通过省级、国家级督导评估。加强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以中心乡镇卫生院上档升级建设为重点,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做好农村低保兜底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和待遇水平。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和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创建,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行政广播“村村响”和“雪亮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演出行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面推进农民夜校建设,逐步覆盖所有行政村。广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自觉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打造一批文明乡风示范村、镇(乡)。

(二十六)推动基层党建和谐化。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深入推进“三江一路”党建示范区建设,建立乡镇抓乡促村责任清单,构建以乡镇党委为龙头的乡村管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班子特别是书记。强化法治建设,广泛设置“法治委员”,从组织架构和制度层面加强党对基层依法治理的领导,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强化德治建设,加强道德约束影响力,解决法律边缘化问题,开设公民道德讲堂,开展对在企业经营、建设项目、产业发展、孝老爱亲、邻里和睦等方面的道德评议。强化自治,常态化开展以感恩、法治、责任、廉政、文明为内容的“五项教育”活动和“三风”建设,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六、围绕增强农业供给动力,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二十七)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多权同确”,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后续完善工作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农房确权登记颁证,扎实推进集体林权“两证一社”改革工作。继续推进农村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管护责任,促进产权流转。鼓励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完善配套政策,尽快发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主渠道作用。

(二十八)落实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政策。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农业农村各业用地。确定一定比例的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用于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全面落实《设施农用地备案和林业设施用地审批指导意见》,确定一定比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设施、农业附属设施建设用地。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新增土地指标优先满足农村发展所需建设用地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九)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增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支持农业项目通过 PPP、BOT、TOT等模式投入农业农村建设。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物力加大对脱贫攻坚、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农村产业融合等“三农”领域重点项目和工程支持力度。积极做好涉农方面的争资、争项工作。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建立农业专项资金结转结余定期清理机制。实行财政资金“五补五改”投入新机制,全面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加大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融资贴息贴费力度。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三十)强化农村金融支持政策改革。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依托县农业融资担保公司着力解决“三农”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积极探索推广多种支持农村经营主体发展的信贷模式和抵押贷款业务,实现多方共赢。深化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完善监管方式。加大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落实检查力度。有效落实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鼓励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深化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保证保险贷款产品。

(三十一)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完善县供销社理事会、 监事会机构建立,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利用基层供销社现有资源,大力发展农村便民服务网点。探索建立“互联网+供销社基层网点”的农村电子商务,构建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及网点叠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鼓励基层供销合作社针对农业生产重要环节,与农民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服务,提高服务规模化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区域性农村资金互助社联合社。

(三十二)健全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体制。建立健全农民工返乡创业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资金,制定完善配套扶持政策。盘活闲置土地、厂房等资产资源,建设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孵化园。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统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改革,保障与城镇居民同等权利和义务。依法保护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利,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中共江安县委

江安县人民政府

2017年  5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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