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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耕镇人民政府关于补助 “水稻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社会服务公告

    作者:江安农科网来源:www.jannk.com发布时间:2017.01.12浏览量:1358

核心提示:根据江安县农业局、江安县财政局《关于呈报〈2016年四川省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江安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报告》(江农[2016]37

根据江安县农业局、江安县财政局《关于呈报〈2016年四川省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江安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报告》(江农[2016]37号)和《关于2016年四川省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社会服务程序》(江农函[2016]64号),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重兴村、杨庙村、东胜村、大桥村、黄龙村、留耕村6村约800亩“水稻耕种收一体化作业”公共服务进行购买补助,凡有能力承担该服务的农机、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公司可前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留耕镇人民政府 “水稻耕种收一体化作业”公共服务

二、实施时间:“水稻耕种收一体化”作业时间:2017年2至9月。

 三、验收时间:2017年9月,由业主作好现场验收准备,并完善软件资料(含报账资料),2017年10月完清报账。

四、实施地点与规模:留耕镇人民政府“水稻耕种收一体化作业”,面积800亩,分别为重兴村、杨庙村、东胜村、大桥村、黄龙村、留耕村6村,补助标准为300元/亩。

五、竞选方式:此次竞选由竞选人报名后,经镇评审专家组审核竞选人资质资格后,在县政府公共资源交流中心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中选人,随后即签订相关合同,双方自签订合同起履约开展工作。

六、竞选人资质资格。

1.具有营业执照,有“耕种收一体化”能力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家庭农场、耕地流转、托管面积达100亩以上的生产经营业主等;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体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8.能够为6个村“水稻耕种收一体”全程提供技术服务;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竞选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2月19上午9:00时至2017年1月12日下午17:0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递交《留耕镇人民政府补助项目报名表》、介绍函和法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收取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3.报名地点:江安县留耕镇人民政府二楼农村经济事务服务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蒲元兵(13608297455)  胡  锐(15281399273)   杨  楠(13440098902)

八、竞选保证金:本项目需各竞选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九、竞选时间、地点:

1.竞选时间:2017年1月16日9时00分。

2. 竞选地点: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流中心。

3.邀请财政、审计、发改、监察、农业等单位现场监督。

十、宣布中选人时间、地点:同竞选时间和地点,现场宣布中选人。

十一、本公告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公告、江安农业政务公开网等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蒲元兵(13608297455)  胡  锐(15281399273)   杨  楠(13440098902)


                                       留耕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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